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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文件

关于黄石市四医院有限公司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

  来源:   效力状态:有效   时间:2020-11-19 11:20

黄发改价格〔2020〕317号

黄石市第四医院有限公司:

你院《关于申请核定停车收费标准的请示》(黄四医文〔2020〕12号)收悉。为保障患者就医停车,规范医院停车收费行为,根据《湖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鄂价工服〔2016〕151号)和《黄石市物价局关于贯彻湖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黄价工服发〔2017〕47号)有关规定,参考《关于黄石市众邦酒店有限公司、鄂东医疗集团市中心医院等9家单位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定价成本监审的报告》(黄发改成本〔2020〕5号)成本结论,经研究,现就黄石四医院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批复如下:

一、收费范围

黄石市四医院内规划的车位

二、收费标准

(一)中小型车辆停放,每小时收费2元,不足一小时按1小时收费,连续停放24小时每辆车每次最高收费4元,超过24小时重新计费;就诊(含住院)患者停车凭当日有效票据免收1小时停车服务费,门诊透析患者停车凭当日有效票据免收2小时停车服务费。

(二)大型车辆停放按实际占用车位数量计费。

三、免收停车服务费车辆

(一)停车时间不足30分钟(含30分钟)的车辆;

(二)对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救灾抢险车、邮递车(含信函邮递、货物快递、食品外卖、送货等)、环卫车、市政设施维护维修车、殡葬车等车辆;

(三)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免收车辆停放服务费的车辆,如残疾人随身必备的专用车辆等。

四、其他事项

(一)车型大小具体分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有关规定确定;

(二)你院要为患者停放车辆做好相关服务工作,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在停车场所入口处和交费处醒目位置,按明码标价规定公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有关内容,包括:车型分类、计费时段、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服务承诺、监督机关电话“12315”等,接受社会监督。

本批复自印发之日起开始执行。


黄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