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发改局、新港园区经发局、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湖北省定价目录》(2021年版)、《省发改委关于第十三次动态调整收费标准清单的通知》规定,市发改委对《黄石市实行政府定价的收费标准清单》、《黄石市实行政府定价的涉企收费标准清单》进行了更新,主要是部分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已经放开或取消,涉企公证服务收费标准降低,增加中央立项的信息公开处理费等。本次动态调整后的收费清单同步在黄石政务服务网、黄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公开,方便公众查询监督。
请各地、各单位结合实际,及时调整本级收费清单并向社会公开发布。
附件:1.黄石市实行政府定价的收费标准清单
2. 黄石市实行政府定价的涉企收费标准清单
黄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