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委主任办公会审议通过,7月19日,湖北省发改委印发《省发改委2023年评估督导工作计划》。计划主要分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是主要目标。提出了评估督导工作的意义和目标。
第二部分是评估督导工作事项。共5项,一是按照投资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工作部署,按照政府投资评效率、社会投资评效益的原则,以2022年度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和保障性安居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已竣工验收项目、5—10个已竣工投产的产业项目为试点,开展单体项目绩效评价。依托投资项目绩效综合评价平台,对交通、能源、水利、教育、卫生等五大重点公共服务领域以及光电子信息、新能源与智能网联汽车、生命健康、高端装备、北斗等五大优势产业方向开展行业绩效试评价;选取1—2个区域开展区域绩效试评价。二是重大战略规划评估。对近期出台的武汉都市圈发展规划、三年行动方案和2023年任务清单执行情况进行监测评估。三是对省政府最近出台的服务市场主体、推动经济稳健发展等系列政策实施效果进行评估,对各项措施的落实进行督导。四是开展预算内投资项目监测调度。对重大项目库内信息进行监测,每季度对各市州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执行情况进行评价打分,通报排名情况,督促抓好项目调度。五是对政府投资重大专项督导检查。从2022年度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中选取12个专项28个项目;从2022年度省预算内投资项目中选取2个专项4个项目进行督导检查。
第三部分是工作方法。提出了平台评估与部门复核相结合、自评估和第三方评估相结合、过程评估和成果应用相结合、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结合、客观评价和主观感受相结合、日常监测与重点检查相结合等工作方法,明确了具体措施和要求。
第四部分是组织实施。共分4个阶段,明确了各阶段具体任务和成果产出。
下一步,将按照“自我体检、动态纠偏、防范风险、推动落实”的目标要求,以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评估和投资项目绩效评价为主线,及时发现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不断推动各项工作提质增效,为全省构建全国新发展格局先行区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