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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求意见和意见征集情况公开

关于再次征求黄石市普惠托育基本服务收费标准意见的公告

  来源:收费调控科   效力状态:   时间:2026-08-28 16:24

各有关单位、社会各界人士:

根据国家、省有关政策要求,市发改委会同相关部门按政府制定价格程序,研究拟定了黄石市普惠托育基本服务收费标准,并于7月31日至8月9日面向社会征求了意见建议。经梳理研究社会各界反馈的意见后,我们对普惠托育基本服务收费标准进行了修改完善。现再次征求意见建议,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提出宝贵意见。

一、黄石城区保育费标准

1.公办幼儿园开设的托班:1000元/人·月;

2.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开设的托班:1200元/人·月;

3.公办托育服务机构:托大班1200元/人·月、 托小班1400元/人·月、乳儿班2000元/人·月;

4.社会办普惠性托育服务机构:托大班1800元/人·月、托小班2000元/人·月、乳儿班2600元/人·月。

二、大冶市、阳新县保育费标准 

1.公办幼儿园开设的托班:900元/人·月;

2.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开设的托班:1000元/人·月;

3.公办托育服务机构:托大班1000元/人·月、 托小班1200元/人·月、乳儿班1600元/人·月;

4.社会办普惠性托育服务机构:托大班1600元/人·月、托小班1800元/人·月、乳儿班2200元/人·月。

征求意见时间:2026年8月28日—9月4日



通讯地址:黄石市发改委收费调控科(杭州东路1号)

邮政编码:435000

联系电话:0714-6368289

电子邮箱:hsfgwsfk@163.com

      

2026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