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社会各界人士:
根据国家、省有关政策要求,市发改委会同相关部门按政府制定价格程序,研究拟定了黄石市普惠托育基本服务收费标准,并于7月31日至8月9日面向社会征求了意见建议。经梳理研究社会各界反馈的意见后,我们对普惠托育基本服务收费标准进行了修改完善。现再次征求意见建议,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提出宝贵意见。
一、黄石城区保育费标准
1.公办幼儿园开设的托班:1000元/人·月;
2.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开设的托班:1200元/人·月;
3.公办托育服务机构:托大班1200元/人·月、 托小班1400元/人·月、乳儿班2000元/人·月;
4.社会办普惠性托育服务机构:托大班1800元/人·月、托小班2000元/人·月、乳儿班2600元/人·月。
二、大冶市、阳新县保育费标准
1.公办幼儿园开设的托班:900元/人·月;
2.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开设的托班:1000元/人·月;
3.公办托育服务机构:托大班1000元/人·月、 托小班1200元/人·月、乳儿班1600元/人·月;
4.社会办普惠性托育服务机构:托大班1600元/人·月、托小班1800元/人·月、乳儿班2200元/人·月。
征求意见时间:2026年8月28日—9月4日
通讯地址:黄石市发改委收费调控科(杭州东路1号)
邮政编码:435000
联系电话:0714-6368289
电子邮箱:hsfgwsfk@163.com
2026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