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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求意见和意见征集情况公开

关于征求开发区·铁山区石灰石矿停车场 停车服务收费标准(试行)意见的公告

  来源:价格管理科   效力状态:   时间:2021-09-13 16:15

根据《湖北省定价目录》(2021版)、《湖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鄂价工服〔2016〕151号)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将开发区·铁山区石灰石矿停车场停车服务收费标准(试行)公告如下:

一、收费范围:开发区·铁山区石灰石矿停车场划定的车位

二、收费时段:全天

三、收费标准:

(一)中小型车辆停放第一小时收费2元,后每半小时收费1元,不足半小时按半小时收费,连续停放24小时最高收费10元,超过24小时重新计费;

(二)大型车辆停放第一小时收费4元,后每半小时收费2元,不足半小时按半小时收费,连续停放24小时最高收费30元,超过24小时重新计费。

四、免收停车费车辆:

(一)临时停放时间在30分钟以内(含30分钟)的车辆;

(二)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救灾抢险车、邮递车、环卫车、市政设施维护维修车、殡葬车等车辆;

(三)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免收车辆停放服务费的车辆,如残疾人随身必备的专用车辆等。

五、其他事项

(一)车型大小具体分类,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有关机动车类型划分的规定确定。

(二)该停车场停车收费标准试行两年,试行期结束后按照有关程序正式定价。

现将试行收费标准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2021年9月13日-9月30日,在此期间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以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反馈至市发改委价格管理科,电话:6369289,电子信箱:68003328@qq.com。

黄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