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发改审批〔2025〕43号
大冶市发展和改革局、水利和湖泊局:
你单位《关于请求审批大冶市朱山等6座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请示》(冶水利〔2024〕70号)及6座小型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初步设计文本(审定本)等附件已收悉,我委组织专家及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联合审查,现结合《市水利和湖泊局关于报送大冶市2025年度陈介伯等6座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审查意见的函》(黄水函〔2024〕4号),经研究,原则同意《大冶市担丘垅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审定本)》,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大冶市担丘垅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项目代码:2412-420281-04-01-596238
二、项目建设必要性
担丘垅水库位于大冶市金牛镇沈畈村,坝址以上承雨面积1.54km2,加固后总库容149.4万m³,是一座以灌溉为主,兼有防洪等综合效益的小(1)型水库,主要保护下游8000人口和5000亩耕地的安全。担丘垅水库始建于上世纪60年代,2024年10月,大冶市水利和湖泊局鉴定担丘垅水库为三类坝;2024年11月,黄石市水利和湖泊局核查同意担丘垅水库大坝为三类坝的鉴定结论。亟待尽早实施该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三、工程任务、规模、建设地点和主要建设内容
(一)工程任务
对大冶市担丘垅小(1)型水库进行除险加固,保障水库安全运行和发挥工程效益。
(二)工程规模
根据《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17),担丘垅水库为Ⅳ等小(1)型工程,防洪标准采用30年一遇洪水设计,300年一遇洪水校核;消能防冲标准同大坝。水库正常蓄水位36.36m(原设计高程35.60m),设计洪水位为36.92m,校核洪水位为37.16m,总库容149.4万m3。
(三)建设地点
本工程位于黄石市大冶市。
(四)主要建设内容
1、大坝坝体防渗;坝顶路面恢复;上游坝坡脚槽拆除重建;排水沟拆除重建。
2、老输水管封堵。
3、新建溢洪道尾水渠。
4、大坝白蚁防治等。
四、水文及工程地质
(一)水文
基本同意采用查算《湖北省暴雨统计参数图集》和《湖北省暴雨径流查算图表》提供的瞬时单位线法推求设计洪水的方法及成果。30年一遇洪峰流量43.02m3/s,300年一遇洪峰流量60.13m3/s。
(二)工程地质
根据《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15),该区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05g,相应地震基本烈度为VI度。基本同意库区工程地质条件评价、坝基(肩)和坝体工程地质条件评价、溢洪道和输水建筑物工程地质评价、天然建筑材料地质调查评价等。
五、工程设计
(一)工程等别
根据《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17)的规定,担丘垅水库为Ⅳ等小(1)型工程,其永久性主要建筑物级别为4级,永久性次要及临时性建筑物级别均为5级。
(二)工程设计方案
1、基本同意大坝加固设计
(1)坝体采用深层搅拌桩防渗墙防渗,轴线位于原防渗轴线上游侧,最小成墙厚度0.3m,墙底伸入坝基1.00m。范围为桩号B0-005~B0+270。
(2)坝顶恢复C25混凝土路面,宽3.6m,厚度0.2m,设路缘石。
(3)完善坝面排水及岸坡排水沟。
(4)基本同意溢洪道出口新建C25混凝土梯形渠。
2、基本同意原输水管管身段进行充填灌浆加固。
3、施工组织设计
基本同意主体工程施工方法。
4、建设征地及移民安置
基本同意临时占地1.92亩设计,不涉及永久占地和征地移民。
5、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设计
基本同意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设计。
6、工程管理
基本同意白蚁防治设计。
7、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
基本同意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设计。
六、项目法人及建设期
(一)项目法人:大冶市水利和湖泊局
(二)项目建设期:9个月
七、项目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
按照黄石市2024年12月份价格水平计算,工程静态总投资为147.53万元,工程建设资金来源主要为中央投资,不足部分地方自筹。
八、有关要求
(一)投资不得用于建设办公用房、场地绿化和购置公务用车、办公用品。
(二)请按有关政策规定抓紧办理齐备项目开工所需要件,做好工程开工各项准备工作,规范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理管理制,加强基建财务管理严格控制工程投资。
(三)尽可能减少永久占地和临时用地,节约集约用地保障当地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对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做好预案,防范化解社会稳定风险。
(四)要按照环境保护措施要求,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尽可能减轻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要切实保障施工期生态流量泄放,在枯水期加大下泄流量,确保生态用水安全。
附件:大冶市担丘垅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概算审定表
黄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4月15日
附件
大冶市担丘垅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初步设计概算审定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工程或费用名称 | 建 安 | 设 备 | 独立 | 合计(万元) | 占一至五部分投资% |
Ⅰ | 工程部分投资 | |||||
第一部分 建筑工程 | 97.48 | 97.48 | 76.76% | |||
第二部分 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 | % | |||||
第三部分 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 | 0.03 | 0.55 | 0.57 | 0.45% | ||
第四部分 施工临时工程 | 6.08 | 6.08 | 4.79% | |||
第五部分 独立费用 | 22.86 | 22.86 | 18.00% | |||
一至五部分投资合计 | 103.59 | 0.55 | 22.86 | 127.00 | 100.00% | |
基本预备费3% | 3.81 | |||||
静态投资 | 130.81 | |||||
Ⅱ | 建设征地移民补偿投资 | 7.80 | ||||
Ⅲ | 水保环保投资 | 8.92 | ||||
环境保护工程 | 4.12 | |||||
水土保持工程 | 4.80 | |||||
静态总投资 | 147.53 | |||||
价差预备费 | ||||||
建设期融资利息 | ||||||
Ⅳ | 工程总投资(Ⅰ~Ⅲ合计) | 147.5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