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行政审批

关于国网黄石供电公司2024年 第一批供电质量问题治理综合性改造项目核准的批复

来源:行政审批科    时间:2024-09-30 14:12

发改审批〔2024103

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黄石供电公司

你公司《国网黄石供电公司关于2024年第一批供电质量问题治理综合性改造项目核准的请示》(鄂电司黄石供〔2024〕4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湖北省2017年本)》中“不涉及跨市(州)的110千伏交流项目,110千伏以下交流项目由市(州)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规定,现就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开展2024年第一批供电质量问题治理综合性改造项目,项目代码:2409-420200-04-01-243467,项目单位为黄石供电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黄石港区、下陆区、西塞山区、大冶市、阳新县、开发区·铁山区、新港园区

  三、工程建设规模

  新建10千伏线路29.73公里,其中电缆线路23.29公里;新增配变15台,容量3600千伏安;新建0.4千伏线路11.4公里,其中电缆线路3.4公里。

四、项目工程总投资4569.58万元。其中资本金25%计1142.4万元,由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自筹解决,其余75%计3427.18万元申请银行贷款。

五、工程的建设及运行要满足国家环保标准,在技术方案和导线、材料选择等方面要充分考虑节能的因素,采取有效措施节能降耗,满足国家节能要求。

六、工程设备采购及建设施工均按《招投标法》规定,采用规范的公开招投标方式进行。工程造价以公开招标签订的合同为基础,以经审计的工程财务决算为准,并以此作为电网企业财务核算依据。

七、核准项目的相关文件分别是国网黄石供电公司《关于项目用地预审意见的说明》、黄石电力勘测设计有限公司编制《国网黄石供电公司2024年第一批供电质量问题治理综合性改造项目核准申请报告》。

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湖北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调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书面确认意见或者重新办理核准手续。

九、请黄石供电公司根据本核准文件,办理后续城乡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等相关手续,落实各项建设条件,做好项目建设和竣工验收等相关工作。

十、本核准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限2年。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件:工程招标审批部门核准意见

                    黄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925

附表

工程招标审批部门核准意见

项目建设名称:国网黄石供电公司2024年第一批供电质量问题治理综合性改造项目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招标方式

全部招标

部分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勘察





设计





建筑工程





安装工程





监理





主要设备





重要材料





其他








核准意见说明:

请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2018年第16号令),规范进行招标活动。项目建设单位在招标活动中对核准意见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等作出改变的,应向审批部门重新办理有关核准手续,并用文字详细说明原因。

项目建设单位在报送招标内容中弄虚作假,或者在招标活动中违背项目审批部门核准事项,按照国办发[2000]34号文的规定,由项目审批部门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处罚。

                                     

                                             2024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