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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风清园小区项目核准文件延期的批复

来源:行政审批科    时间:2024-06-27 19:09

黄发改审批〔2024〕79号


黄石市明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对风清园小区项目核准文件延期的申请》(黄明盛字〔2024〕01号)收悉。

根据《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2017年第2号令)第三十八条之规定,经研究,同意将《关于风清园小区项目核准的批复》(黄发改审批〔2022〕52号)有效期延长一年,即有效期延长至2025年9月15日。核准文件中的项目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及规模、总投资及资金来源等其他内容不变。

如项目在延期有效期内仍未开工,不予再次延期,项目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黄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