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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鄂州梁子湖谢埠110kV(黄石境内)输变电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来源:行政审批科    时间:2024-01-12 16:54

黄发改审批〔2024〕6号


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黄石供电公司:

    你公司《关于鄂州梁子湖谢埠110kV(黄石境内)输变电工程项目核准的请示》(鄂电司黄石供发展[2023]29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湖北省2017年本)》中“不涉及跨市(州)的110千伏交流项目,110千伏以下交流项目由市(州)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规定,现就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建设鄂州梁子湖谢埠110kV(黄石境内)输变电工程项目(项目代码:2401-420200-04-01-499674)。

项目单位为国网黄石供电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黄石境内。

三、工程建设规模

本期改造工程在围墙内进行,不需新征建设用地。其建设规模为:

(1)万山110千伏变电站(黄石境内):扩建110千伏户外HGIS谢埠出线间隔1个。

(2)新建单回角钢塔线路16.2公里(其中黄石境内线路路径长0.23公里)。

(3)沿110千伏线路架设24芯OPGW光缆20.3公里,架设48芯OPGW光缆16.5公里(其中黄石境内线路路径长0.23公里)。

四、项目总投资约220万元(黄石境内)。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出资本金55万元(占动态投资的25%),其余165万元由国家电网公司统一安排金融机构贷款解决。

五、工程的建设及运行要满足国家环保标准,在技术方案和导线、材料选择等方面要充分考虑节能的因素,采取有效措施节能降耗,满足国家节能要求。

六、工程设备采购及建设施工均按《招投标法》规定,采用规范的公开招投标方式进行。工程造价以公开招标签订的合同为基础,以经审计的工程财务决算为准,并以此作为企业财务核算依据。

七、核准项目的相关文件分别是国网湖北电力有限公司黄石市供电公司《关于项目用地预审意见的说明》、鄂州电力勘察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编制的《关于鄂州梁子湖谢埠110kV(黄石境内)输变电工程项目核准的申请报告》。

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湖北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调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书面确认意见或者重新办理核准手续。

九、请国网湖北电力有限公司黄石市供电公司根据本核准文件,办理后续城乡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等相关手续,落实各项建设条件,做好项目建设和竣工验收等相关工作。

十、本核准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限2年。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工程招标审批部门意见

                    黄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月12日    

   



附表

工程招标审批部门意见

项目建设名称:鄂州梁子湖谢埠110kV(黄石境内)输变电工程项目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 采 用

招标方式

全部招标

部分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勘察

设计

建筑工程

安装工程

监理

主要设备

重要材料

其他

核准意见说明:

请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2018年第16号令),规范进行招标活动。项目建设单位在招标活动中对核准意见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等作出改变的,应向审批部门重新办理有关核准手续,并用文字详细说明原因。

项目建设单位在报送招标内容中弄虚作假,或者在招标活动中违背项目审批部门核准事项,按照国办发[2000]34号文的规定,由项目审批部门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处罚。

                                    

                                    2024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