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发改审批〔2024〕44号
阳新县水利和湖泊局、发改局:
你单位《关于请求审查批复<阳新县青山重点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阳发改文〔2023〕95号)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了专家审查,结合专家审查意见和项目评估报告,我委研究后原则同意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代码:2401-420222-04-01-552049),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青山灌区位于阳新县西北部,涉及白沙镇、浮屠镇、陶港镇等3个乡镇,耕地面积5.05万亩,阳新县境内设计灌溉面积3.8万亩,是阳新县粮食、油料和蔬菜重要生产基地。由于灌区建成年份久远,灌区现状工程老化破损严重,渠系建筑物配套不全,当地农业经济可持续发展受到严重制约,为改善灌区农业生产条件,节约水资源,提高粮食产量,满足人民群众农业生产用水需求,实施青山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项目十分必要。本项目已纳入《湖北省农田灌溉发展规划》。
二、项目建设地点
阳新县白沙镇、浮屠镇
三、项目法人及建设期
(一)本工程项目法人为阳新县水利和湖泊局。
(二)本工程建设周期为10个月。
四、主要建设内容、任务及规模
(一)主要建设内容
1.渠道整治。渠道清淤总长2.939km;渠道清障总长3.75km;渠道防渗衬砌总长11.977km。
2.渠系建筑物。新建泄洪闸1座;新建(修复)农桥20座:机耕桥1座、人行桥19座;干渠新建分水斗门8座;干渠新建及整修引水渠17处;干渠拆除重建过路涵管15处。
3.用水量测及灌区信息化。布设量测水设施15处:支渠渠量测水站点7处,干渠分水斗门量测水站点8处。
(二)工程任务
实施本工程后,青山灌区骨干渠系水利用系数由 0.56 提高至 0.69,灌溉水利用系数由0.52 提高至 0.64,灌溉保证率85%。
(三)工程规模
青山灌区为中型灌区,建筑物级别为5级,渠道等级为5级。
五、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
按黄石市2023年12月价格水平,项目估算总投3007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投资,不足部分地方配套。
六、有关要求
(一)投资不得用于建设生产管理用房、场区绿化和购置公务用车、办公用品。
(二)项目招标范围、方式及其组织形式见附表。
(三)请督促项目单位严格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尽快办理齐备环评审批、防洪影响类审批、取水申请批准文件(不涉及建议取消)、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征地移民审批等需要开工前取得的要件,抓紧做好工程开工各项准备工作,规范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加强基建财务管理,严格控制工程投资。
(四)在初步设计阶段和项目建设过程中,要尽可能减少永久和临时用地面积,节约集约用地,妥善解决好移民当前和长远生计问题,保障移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对移民安置工作中可能出现的问题要做好预案,有效化解社会稳定风险。要按照环境保护措施要求,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尽可能减轻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
请据此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批。
附件:工程招标审批部门意见
黄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4月10日
附件
工程招标审批部门意见
建设项目名称:阳新县青山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
全部招标 | 部分 招标 | 自行 招标 | 委托 招标 | 公开 招标 | 邀请 招标 | ||
勘察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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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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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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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工程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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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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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设备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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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请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范进行招标活动。项目建设单位在招标活动中对核准意见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等作出改变的,应向审批部门重新办理有关核准手续,并用文字详细说明原因。 项目建设单位在报送招标内容中弄虚作假,或者在招标活动中违背项目审批部门核准事项,按照国办发[2000]34号文的规定,由项目审批部门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处罚。
2024年4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