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发改审批〔2024〕38号
大冶市水利和湖泊局、发改局:
你单位《关于报请审查<大冶市红旗重点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初步设计报告>的请示》(冶水利〔2024〕12号)及湖北志宏水利水电设计有限公司编制的《大冶市红旗重点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初步设计报告(审定本)》等附件收悉。我委组织专家及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联合审查,结合《市水利和湖泊局关于报送大冶市红旗重点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初步设计审查意见的函》(黄水函〔2024〕12号),经研究,原则同意《大冶市红旗重点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初步设计报告(审定本)》,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代码
大冶市红旗重点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
项目代码:2311-420281-04-01-536914
二、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任务及规模
(一)主要建设内容
1.渠首工程。泵站兴建改造4座,其中:拆除重建2座(山下欧泵站、新屋下泵站)、更新机组1座(洋塘村泵站)、新建1座(杨庚港泵站)。维修3口堰塘。
2.输配水工程。本次对红旗泵站渠系7条灌溉渠(13.44km)、李家庄泵站渠系4条灌溉渠(5.45km)和2处管道灌溉工程(0.60km),以及其他输配水渠14条干支渠(管)(18.93km)和1处管道灌溉工程0.52km,进行了疏挖清淤、局部维修加固、防渗衬砌,治理总长38.94km。
3.排水工程。对4条排水干支渠,进行疏挖清淤、生态衬砌,总长5.11km。
4.骨干渠(沟)建筑物与渠系配套设施。渠系配套建筑物共计139处,其中新建节制闸7座,拆除重建节制闸1座,新建机耕桥1座,拆除重建机耕桥1座,新建人行板桥68处,拆除重建倒虹吸管1处,新建直灌口60处。
5.管理设施工程。安全警示标牌100副,围栏挡护设施400平方米等管护设施。
6.用水量测及信息化设施。开展量测水设施及信息化建设。建设量测设施37处,其中,自动量测水设施13处(明渠流量计站点9座,超声波管道式流量计站点4座),人工量测水站点24处。
(二)工程任务
红旗灌区设计灌溉面积6.0万亩,现状有效灌溉面积4.88万亩,实施本工程可改善灌溉面积4.88万亩,恢复灌溉面积1.12万亩,规划水平年灌溉保证率85%,灌溉水利用系数达到0.62。
(三)工程规模
红旗灌区为重点中型灌区,工程规模为中型,渠道工程级别为4-5级,建筑物级别为5级。
三、水文及工程地质
(一)水文
1.基本同意设计径流计算方法和成果,红旗灌区设计径流深为917毫米。
2.基本同意倒虹吸设计洪水计算方法和成果。
3.基本同意施工期洪水及洪水位计算方法及成果。
(二)工程地质
根据《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15),工程区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05g,对应的地震基本烈度为VI度。基本同意灌区渠道、涵闸、泵站、倒虹吸、机耕桥等地质评价内容、天然建筑材料调查意见。
四、工程设计
(一)工程等别
红旗灌区为中型灌区,渠道及建筑物级别均为5级。
(二)工程设计方案
1.基本同意水源工程设计方案。拆除重建(新建)泵站包括疏挖衬砌引水渠、拆除重建泵房、更换水泵及电气设备、更换进出水管。引水渠为矩形断面,采用C20混凝土三面衬砌,出水管采用钢管。泵房长3.0米、宽3.0米。维修整治3口堰塘,平均清淤深度为0.8米,迎水面新建C20砼护坡,常水位以上草皮护坡。
2.基本同意渠道工程设计方案。本次对红旗泵站渠系7条灌溉渠(13.44km)、李家庄泵站渠系4条灌溉渠(5.45km)和2处管道灌溉工程(0.60km),以及其他输配水渠14条干支渠(管)(18.93km)和1处管道灌溉工程0.52km,进行疏挖清淤、局部维修加固、防渗衬砌,治理总长38.94km。每段渠道分别根据上下游渠道衬砌结构、渠道现状和两岸情况选择以下不同的衬砌形式:U型槽、C20砼矩形渠、C20砼预制板、浆砌石挡墙等,管道工程采用PE管。
3.基本同意水闸工程设计方案。新建与拆除重建水闸,均为C25混凝土结构,1孔,其中两座闸孔尺寸为3x2米(宽x高),三座闸孔尺寸为2x1米(宽x高),一座闸孔尺寸为2x2米(宽x高),一座闸孔尺寸为1x1米(宽x高),一座闸孔尺寸为0.6x0.6米(宽x高),闸室长6.0米,底板及闸墩均厚0.7米;进口段长1米,消力池段长7米,池深0.5米,底板厚0.4米。4.基本同意倒虹吸、直灌口设计方案。
5.基本同意机耕桥、人行板桥工程设计方案。
6.基本同意排水渠、管护道路设计方案。
7.基本同意工程安全监测、机电与金属结构、信息化、消防、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8基本同意建设征地与移民安置、水土保持和环境保护、节能设计等设计方案。
五、项目法人及建设期
(一)本工程项目法人为大冶市水利和湖泊局。
(二)本工程建设期为9个月。
六、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
采用黄石市2024年2月材料价格水平,工程概算总投资为4078.25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投资,不足部分地方配套。
七、有关要求
(一)投资不得用于建设办公用房、场区绿化和购置公务用车、办公用品。
(二)项目招标范围、方式及其组织形式见核准意见。
(三)请严格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尽快办理齐备环评审批、防洪影响类审批、取水申请批准文件、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征地移民审批等需要开工前取得的要件,抓紧做好工程开工各项准备工作,规范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加强基建财务管理,严格控制工程投资。
(四)在项目建设过程中,要尽可能减少永久和临时征地面积,节约集约用地;妥善解决好移民当前和长远生计问题,保障移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对移民安置工作中可能出现的问题要做好预案,有效化解社会稳定风险。
(五)要按照环境保护措施要求,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尽可能减轻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要切实保障生态流量,在枯水期增加下泄流量,确保生态用水安全。
附件:大冶市红旗重点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初步设计概算审定表
黄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4月3日
附件
大冶市红旗重点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
初步设计概算审定表
单位:万元 | ||||||
编号 | 工程或费用名称 | 建安工程费 | 设备购置费 | 其他费用 | 合计 | 占一至五部分投资(%) |
Ⅰ | 主体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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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建筑工程 | 2908.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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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908.73 | 77.05% |
一 | 主体建筑工程 | 2852.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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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852.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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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量水设施及信息化土建工程 | 33.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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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3.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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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其他建筑工程 | 21.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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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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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部分 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 | 7.08 | 61.11 |
| 68.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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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部分 金属结构及安装工程 | 5.68 | 42.48 |
| 48.16 | 1.28% |
| 第四部分 临时工程 | 166.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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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6.14 | 4.40% |
| 第五部分 独立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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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83.89 | 583.89 | 15.47% |
| 一至五部分合计 | 3087.63 | 103.59 | 583.89 | 3775.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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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本预备费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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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8.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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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静态总投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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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963.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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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投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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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963.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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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 | 建设征地移民补偿投资 | 33.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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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3.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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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 | 环保保护工程投资 | 33.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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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3.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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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静态投资 | 33.77 |
|
| 33.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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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 | 水土保持工程投资 | 46.79 |
|
| 46.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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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静态投资 | 46.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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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6.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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Ⅴ | 工程总投资合计(Ⅰ-Ⅳ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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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078.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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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静态总投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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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078.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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