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行政审批

关于黄石江南花园小区三、四期棚户区改造项目核准的批复

来源:行政审批    时间:2023-11-09 15:39

黄发改审批〔202378

黄石端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黄石市端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黄石江南花园小区三、四期棚户区改造项目核准申请书》黄瑞房地产文202318相关附件收悉。按照《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湖北省2017年本)的通知》(鄂政发〔2017〕23号)规定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改善下陆的居住条件,提升城市形象,同意建设黄石江南花园小区三、四期棚户区改造项目(项目代码:2311-420204-04-01-918461

    项目单位为黄石端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黄石市下陆区发展大道以东。

三、项目建设总用地面积71802平方米,实际建设用地面积58989平方米,其中三期总用地面积37420平方米,实际用地面积30575平方米;四期总用地面积34382平方米,实际用地面积28414平方米。地上计容建筑面积287307平方米(三期130970平方米、四期120337平方米,地下不计容建筑面积以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核定面积为准)。建设内容包括住宅楼、商业用房、幼儿园、社区服务用房、物业管理用房、文化活动站、垃圾中转站、公厕、配电房等。同时,配套建设小区内道路、供电、给排水、绿化、照明、消防等基础设施。

   四、项目总投资为80000万资金来源为项目单位自筹。

    五、请严格按照本核准意见实施招标,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等要求见《招标核准意见表》(附后)。

   目核准的相关文件为:黄石市国土资源局关于黄石江南花园小区三、四期项目不需进行项目用地预审的说明》《黄石市建设用地规划条件控制文本》(黄规控[2014]第043号和黄规控[2014]第042号

    七、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调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书面确认意见或重新办理核准手续。

    八、公司根据本核准文件,办理土地使用、规划许可、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等相关报建手续并及时向我委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和竣工验收等进展情况。

九、本核准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限2年,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是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黄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119



附件

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项目建设名称:黄石江南花园小区三、四期棚户区改造项目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招标方式

全部招标

部分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勘察





设计





建筑

工程





安装

工程





监理





主要

设备





重要

材料





其他








核准意见说明:

请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2018年第16号令,规范进行招标活动。项目建设单位在招标活动中对核准意见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等作出改变的,应向审批部门重新办理有关核准手续,并用文字详细说明原因。

项目建设单位在报送招标内容中弄虚作假,或者在招标活动中违背项目审批部门核准事项,按照国办发[2000]34号文的规定,由项目审批部门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处罚。

                                      2023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