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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城发·蜂烈山小区项目核准的批复

来源:行政审批    时间:2023-10-19 16:11

黄发改审批〔202357

黄石市城和置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城发·蜂烈山小区建设项目核准的请示》及相关附件收悉。按照《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湖北省2017年本)的通知》(鄂政发〔2017〕23号)规定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改善下陆的居住条件,提升城市形象,同意建设城发·蜂烈山小区项目

(项目代码:2310-420204-04-01-412949

    项目单位为黄石市城和置业有限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黄石市下陆区大广连接线(规划)以东,蜂烈山以南,蜂烈山水库以西,伍家洪大道、发展大道以北地块。

三、项目建设总用地面积93717平方米。地上计容建筑面积262399.06平方米(地下不计容建筑面积以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核定面积为准),其中:住宅建筑面积236159.15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21054.55平方米、幼儿园2730平方米、社区医疗服务中心120平方米、社区医疗服务站120平方米、文化服务站250平方米、居民健身用房510.6平方米、物业管理用房306平方米、社区用房301平方米、门卫室86.3平方米、配电房626.36平方米、公厕135.1平方米。同时,配套建设小区内停车位、道路、绿化、给排水、供配电、照明及消防等基础设施。

    四、项目总投资为147090.27万(含土地费用),资金来源为银行贷款及企业自筹。

    五、请严格按照本核准意见实施招标,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等要求见《招标核准意见表》(附后)。

    六、项目核准的相关文件为:黄石市建设用地规划条件控制文本》(黄规控2019010号)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鄂HS-2019-62号

    七、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调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书面确认意见或重新办理核准手续。

    八、公司根据本核准文件,办理土地使用、规划许可、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等相关报建手续并及时向我委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和竣工验收等进展情况。

九、本核准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限2年,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是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工程招标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

           

  

                            黄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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