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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西塞山中窑湾飞云街小区项目核准的批复

来源:行政审批科    时间:2022-04-28 15:16

黄发改审批〔2022〕20号

黄石森茂置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中窑湾飞云街小区项目立项核准的请示》及相关附件收悉。按照《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湖北省2017年本)的通知》(鄂政发〔2017〕23号)规定,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改善西塞山区的居住条件,提升城市形象,同意建设西塞山中窑湾飞云街小区项目。

(项目代码:2204-420200-04-01-560207)

项目单位为黄石森茂置业有限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黄石市西塞山区中窑湾路以东,飞云街以西,黄石六中以北。

三、项目规划用地面积3750.45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15752平方米(地下不计容建筑面积以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核定面积为准);建设内容包括:住宅建筑面积14093.62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1513.08平方米、社区及物业用房建筑面积145.3平方米。同时,配套建设停车场、道路、绿化、给排水、电气、消防等设施。

四、项目总投资为6500万元(包含土地费用),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五、请严格按照本核准意见实施招标,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等要求见《招标核准意见表》(附后)。

六、项目核准的相关文件为:《黄石市建设用地规划条件控制文本》(黄规控〔2021〕第031号)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鄂-HS-2021-051)。

七、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调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书面确认意见或重新办理核准手续。

八、请你公司根据本核准文件,办理土地使用、规划许可、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等相关报建手续,并及时向我委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和竣工验收等进展情况。

九、本核准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限2年,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是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工程招标审批部门核准意见

黄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4月27日



附件

             工程招标审批部门核准意见

项目建设名称:西塞山中窑湾飞云街小区项目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

招标方式

全部招标

部分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勘察

设计





监理





建筑项目





安装项目





设备





重要材料





其他





 

核准意见说明:

请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2018年第16号令),规范进行招标活动。项目建设单位在招标活动中对核准意见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等作出改变的,应向审批部门重新办理有关核准手续,并用文字详细说明原因。

项目建设单位在报送招标内容中弄虚作假,或者在招标活动中违背项目审批部门核准事项,按照国办发[2000]34号文的规定,由项目审批部门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处罚。

 

                                                                              2022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