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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汪仁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扩能工程项目变更项目法人主体单位的通知

来源:行政审批科    时间:2021-11-29 11:07


黄发改审批〔2021〕55号

黄石磁湖高新科技发展公司:

《关于变更汪仁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扩能工程项目建设主体的报告》收悉,该项目是市政府同意实施的PPP项目,由你公司通过公开招标与选定的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出资后,设立黄石博浩水务有限公司作为项目法人主体单位。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传统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工作导则》的通知(发改投资〔2016〕2231号)第十七条规定,PPP项目法人选择确定后,如与审批、核准、备案时的项目法人不一致,应按照有关规定依法办理项目法人变更手续。经研究,同意汪仁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扩能工程项目法人主体单位变更为黄石博浩水务有限公司,请你们做好变更后各项相关工作,确保项目尽早投产,发挥社会效益。


黄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