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发改审批〔2021〕26号
黄石孚鑫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核准孚鑫黄石大王镇长龙99MW农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110KV送出线路工程的请示》(黄石孚鑫〔2021〕2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湖北省2017年本)》中“不涉及跨市(州)的110千伏交流项目,110千伏以下交流项目由市(州)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规定,现就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建设孚鑫黄石大王镇长龙99MW农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110KV送出线路工程(项目代码:2106-420200-04-01-683906)。
项目单位为黄石孚鑫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大冶市、开发区·铁山区。
三、工程线路起于孚鑫长龙光伏升压站110kV间隔,止于220kV东觉山变电站110kV本工程间隔。新建线路路径长16.57km,其中架空线路长16.00km,电缆线路长0.57km。新建杆塔共58基,其中单回路直线自立塔29基、双回路直线自立塔1基、单回路耐张自立塔26基、双回路耐张自立塔2基。新建电缆排管0.57km,检查井12座;东觉山220kV变电站扩建1个110kV间隔,配置线路光差保护1套,光伏升压站保护与本站保护配对,配套新增断路器基础1组,隔离开关基础3组,电流互感器、电压互感器及氧化避雷器设备基础各1组,端子箱基础1个。对施工中破坏的道路和场地进行整修;在东觉山220kV变电站110kV光伏间隔按双表配置0.2S级关口计量表,接入站内原有电能量采集系统;扩建设备公用二次回路接入原有交直流电源系统等公用设备。
四、项目总投资为3082.2万元;其中架空部分2508.8万元,电缆部分573.4万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有资金。
五、工程的建设及运行要满足国家环保标准,在技术方案和导线、材料选择等方面要充分考虑节能的因素,采取有效措施节能降耗,满足国家节能要求。
六、工程设备采购及建设施工均按《招投标法》规定,采用规范的公开招投标方式进行。工程造价以公开招标签订的合同为基础,以经审计的工程财务决算为准,并以此作为企业财务核算依据。
七、核准项目的相关文件分别是《大冶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孚鑫黄石大王镇长龙99MW农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110KV送出线路工程路径的预审意见》、孝感科先电力工程咨询设计有限公司编制《孚鑫黄石大王镇长龙99MW农光互补光伏电站110千伏线路送出工程项目核准申请报告》、《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关于孚鑫黄石大王镇长龙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接入系统方案审查意见的函》(鄂电司发展〔2020〕104号)。
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湖北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调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书面确认意见或者重新办理核准手续。
九、请你公司根据本核准文件,办理后续城乡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等相关手续,落实各项建设条件,做好项目建设和竣工验收等相关工作。
十、本核准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限2年。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招标核准意见表
黄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6月18日
附件
招标核准意见表
项目建设名称:孚鑫黄石大王镇长龙99MW农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 110KV送出线路工程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 采 用 招标方式 | ||||
全部招标 | 部分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勘察 | √ | √ | √ | ||||
设计 | √ | √ | √ | ||||
建筑工程 | √ | √ | √ | ||||
安装工程 | √ | √ | √ | ||||
监理 | √ | √ | √ | ||||
主要设备 | √ | √ | √ | ||||
重要材料 | √ | √ | √ | ||||
其他 | |||||||
核准意见说明: 请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2018年第16号令),规范进行招标活动。项目建设单位在招标活动中对核准意见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等作出改变的,应向审批部门重新办理有关核准手续,并用文字详细说明原因。 项目建设单位在报送招标内容中弄虚作假,或者在招标活动中违背项目审批部门核准事项,按照国办发[2000]34号文的规定,由项目审批部门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处罚。 2021年6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