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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湖北工程职业学院新校区(行政教学区)建设项目的节能审查意见

来源:行政审批科    时间:2020-06-17 11:10

黄发改审批〔2020〕146号

湖北工程职业学院:

你单位上报的《关于审查〈湖北工程职业学院新校区(行政教学区)建设项目节能报告〉的请示》及附件收悉,项目代码为2019-420206-83-01-051889,项目总用地面积947亩,总建筑面积286148.46平方米,项目主要建设教室、实验室、图书馆、室内体育用房、校行政办公用房、院系级教师办公用房、师生活动用房、会堂、教职工周转房、后勤及附属用房、地下室等。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2016年44号令)和《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鄂发改规〔2017〕3号)的有关规定,经委托咨询机构评审,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该项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政策和各级节能规划要求,用能分析客观准确,提出的节能措施合理可行,2022年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年综合能耗当量值1753.46吨标准煤、等价值4422.88吨标准煤。其中年耗电量为1426.74万千瓦时,年耗新水26.61万吨。该项目投入使用对黄石市能源消费增量影响较小。

二、请你公司依据本审查意见和最终修改的节能报告,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监督项目建设单位进行工程设计,强化施工管理,确保各项节能措施在项目建设中予以贯彻落实。

三、本节能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有效,项目建设内容,能效水平发生重大变化的,应提出变更申请。

四、项目投入使用前,应对其节能审查情况进行验收,我委将对节能审查的落实情况,适时组织监督检查。


黄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