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发改审批〔2020〕127号
黄石玖都置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上报的《关于黄石玖都置业有限公司玖都·星都荟项目节能报告审查的请示》及附件收悉,项目代码为2018-420203-70-02-006038,项目总用地面积19838.1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23830.72平方米,项目拟建设6栋高层住宅,包括5栋34层住宅和1栋12层住宅,同时建设幼儿园、临街商铺及社区服务用房等配套建筑,项目地下建设负一层地下室,主要功能为地下车库及设备用房包。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2016年44号令)和《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鄂发改规〔2017〕3号)的有关规定,经委托咨询机构评审,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该项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政策和各级节能规划要求,用能分析客观准确,提出的节能措施合理可行,2020年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年综合能耗当量值973.06吨标准煤、等价值2011.28吨标准煤。其中年耗电量为554.90万千瓦时,年耗天然气23.97万立方米,年耗新水24.24万吨。该项目投入使用对黄石市能源消费增量影响较小。
二、请你公司依据本审查意见和最终修改的节能报告,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监督项目建设单位进行工程设计,强化施工管理,确保各项节能措施在项目建设中予以贯彻落实。
三、本节能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有效,项目建设内容,能效水平发生重大变化的,应提出变更申请。
四、项目投入使用前,应对其节能审查情况进行验收,我委将对节能审查的落实情况,适时组织监督检查。
黄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6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