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发改审批〔2019〕152号
黄石文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上报的《黄石市·文鑫天成节能报告》及附件收悉,项目代码为2019-420202-47-02-019911,项目总用地面积25894.5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72795.34平方米,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住宅楼、商业楼,幼托班、社区服务中心等,配套建设给排水、供配电、道路、绿化等基础设施。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2016年44号令)和《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鄂发改规〔2017〕3号)的有关规定,经委托咨询机构评审,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该项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政策和各级节能规划要求,用能分析客观准确,提出的节能措施合理可行,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年综合能耗1321.22吨标准煤。其中,年耗电量为903.93万千瓦时,年耗天然气15.26万立方米,年耗新水量为29.15万吨。该项目投入使用对黄石市能源消费增量影响较小。
二、请你公司依据本审查意见和最终修改的节能报告,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监督项目建设单位进行工程设计,强化施工管理,确保各项节能措施在项目建设中予以贯彻落实。
三、本节能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有效,项目建设内容,能效水平发生重大变化的,应提出变更申请。
四、项目投入使用前,应对其节能审查情况进行验收,我委将对节能审查的落实情况,适时组织监督检查。
黄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