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发改审批〔2019〕120号
黄石市嘉泰置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变更“嘉泰·天琴园”项目招标方式的申请》收悉。根据《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鄂政发〔2017〕25号)、《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2018年第16号令)和《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发改法规规〔2018〕843号)规定,经研究,同意嘉泰·天琴园项目(项目代码:2018-420204-47-02-076768)变更项目招标方式,由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主要设备、重要材料及其他等”内容全部进行公开招标的方式变更为不招标。
原核准文件《关于嘉泰·天琴园项目核准的批复》(黄发改审批〔2018〕345号)批复的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总投资及资金来源、建设期限等其他内容不变。
附件:招标核准意见表
招标核准意见表
项目建设名称:嘉泰·天琴园项目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 采 用 招标方式 | ||||
全部 招标 | 部分 招标 | 自行 招标 | 委托 招标 | 公开 招标 | 邀请 招标 | ||
勘察 | √ | ||||||
设计 | √ | ||||||
施工 | √ | ||||||
监理 | √ | ||||||
主要 设备 | √ | ||||||
重要 材料 | √ | ||||||
其他 | √ | ||||||
核准意见说明: 请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范进行招标活动。项目建设单位在招标活动中对核准意见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等作出改变的,应向审批部门重新办理有关核准手续,并用文字详细说明原因。 项目建设单位在报送招标内容中弄虚作假,或者在招标活动中违背项目审批部门核准事项,按照国办发[2000]34号文的规定,由项目审批部门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处罚。 2019年6月11日 |
黄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