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发改审批〔2017〕23号
关于黄石市大冶湖生态新区核心区(东区)规划
八路道路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
批 复
市众邦城市住房投资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对<黄石市大冶湖生态新区核心区(东区)规划八路道路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的请示》(众邦投〔2017〕14号),以及《黄石市大冶湖生态新区核心区(东区)规划八路道路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和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该可行性研究报告,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该项目是大冶湖生态新区规划路网中的主要道路之一,是连接奥体中心和园博园的重要通道。项目的建设对缓解园区交通压力,推进大冶湖新区建设,促进黄石各区域组团内部的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实施该项目是十分必要的。
二、建设规模及内容
项目位于大冶湖生态新区,为城市支路,南起滨湖大道,北至经三路,设计车速40km/h。路线全长0.685公里,采用双向2车道,道路红线宽度24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行车道路面工程、人行道工程、道路交通工程、给排水工程、道路配套绿化工程及照明等工程。
三、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4035.5万元,资金来源为30%的企业自筹和70%的银行贷款。
四、建设期限
该项目建设期限为24个月。
请接此批复后,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告,并按基本建设程序报我委审批。
附件:工程招标审批部门意见
黄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1月24日
黄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1月24日印发
附件:
工程招标审批部门意见
项目建设名称:黄石市大冶湖生态新区核心区(东区)规划八路道路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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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 采 用 招标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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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招标 |
部分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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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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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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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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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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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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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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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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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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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意见说明: 请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范进行招标活动。项目建设单位在招标活动中对核准意见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等作出改变的,应向审批部门重新办理有关核准手续,并用文字详细说明原因。 项目建设单位在报送招标内容中弄虚作假,或者在招标活动中违背项目审批部门核准事项,按照国办发[2000]34号文的规定,由项目审批部门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处罚。
2017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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