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发改审批〔2017〕94号
关于变更黄石市残疾人康复中心项目
建议书的批复
黄石市残疾人联合会: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调整对<黄石市残疾人康复中心项目建议书的批复>部分内容进行变更的函》(黄残联函〔2017〕9号)、《黄石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黄石市残疾人康复中心和托养中心的批复》(黄石政函〔2016〕46号)及项目建议书均收悉,经研究,同意变更该项目建议书,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地点:该项目位于经济开发区汪仁镇徐斌村
以东,金山大道以北,特警基地以南。
二、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总建筑面积11000平方米(含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包括对残疾人提供教育、职业、社会等康复服务的综合性康复设施、儿童听力语言康复设施、儿童智力康复设施、孤独症儿童康复设施、脑瘫儿童康复设施、辅助器具中心设施、综合服务设施以及室外配套等一系列工程。
三、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匡算总投资3525万元,
资金来源为多方筹措。
四、项目建设期限:3年。
请接此批复后,抓紧与市直部门衔接开展相关前期工作,并委托具有资质的单位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按基本建设程序报我委审批。原黄发改审批〔2016〕223号文作废。
黄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