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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 反馈意见(序号34)有关情况公示

作者:环资科 来源:环资科    时间:2020-11-25 16:30

根据《黄石市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清单》相关整改工作要求,目前,反馈问题(序号34)任务已整改完成,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意见 

持续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

二、整改措施

严把审批关,做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

三、整改结果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2016年44号令)和《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鄂发改规〔2017〕3号)的有关规定,严格落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制度,对需要省发改委开展节能审查的项目,按程序报省发改委审批。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致函或致电黄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示时间为2020年11月25日至12月1日。

联系人:罗显雨

联系电话:0714-6366989


黄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