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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序号32)有关情况的公示

来源:长江办    时间:2020-08-21 15:34

一、反馈问题

加大非法侵占长江岸线问题清理整治力度,增强船舶污染防治与风险应急能力。

二、整改目标

全面清理整治长江非法侵占岸线问题,严控新增岸线利用项目的准入,加强保护区和保留区岸线的保护力度,提升开发利用区使用效率,实现岸线资源的合理规划、有效保护和科学利用。增强船舶污染防治与风险应急能力。

三、市发改委整改措施

1.牵头编制《黄石长江大保护三年行动计划》;

2.指导并督促各县(市)区加快长江沿线生态环境修复重点项目谋划与建设。

四、整改完成情况 

1.于2019年底完成了《黄石长江大保护三年行动计划》编制工作;

2.于2020年7月2日以市委、市政府两办名义正式印发实施《黄石市关于加快推进沿江综合整治的实施意见》,并围绕岸线绿化美化、国土综合整治、美丽乡村建设、绿色码头矿山创建、水生态治理、绿色发展示范等“六大工程”,建立了总投资201亿元,包含39个项目的沿江综合整治重点项目库;

3.委托长江勘测设计研究院编制完成《黄石市长江岸线综合整治规划(征求意见稿)》,针对我市长江岸线杂乱、亲水不足、缺乏统筹的现状明确提出了规范码头整治和非法采砂,及时开展码头复绿和功能置换,堤防除险加固、修复滩地洲岛,优化岸线功能、分类分段整治岸线的策略目标,引领我市长江岸线修复治理工作,目前该规划已征求相关单位意见,正在进一步修改完善中;

4.积极谋划申报中央、省预算内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专项投资计划,其中西塞山区长江沿线生态修复工程项目获批2020年省预算内500万元资金支持,阳新县长江沿线韦源口镇四处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项目获批2020年省预算内440万元资金支持,有力支持了西塞、阳新长江沿线治理工作;

5.在全市范围内第一时间转发了《国家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和《湖北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实施细则(试行)》,并要求相关单位坚决贯彻落实,对不符合负面清单及实施细则的项目坚决不予以审批。

公示时间为2020年8月21—8月27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致函黄石市下陆区杭州东路1号或致电黄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 系 人:黄程程

联系电话:0714-6369192


黄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