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4日至6月初,我市抽取了涉及钢铁、建材、电力等行业中重点用能企业开展了专项工业节能监察。
为进一步严格能效约束,发挥节能监察对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改造升级、引导企业实施节能技术改造、促进工业节能降碳的重要作用,进一步促进完成“十四五”能耗强度下降目标的实现,受黄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委托,市节能监察中心对大冶特钢、华新水泥黄石公司和西塞山电厂等重点用能企业开展专项工业节能监察。
(华新水泥(黄石公司)“万吨线”进行现场)
此次开展节能监察对企业提出了五个方面要求,一是要求企业执行行业能耗限额和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等强制性国家标准;二是要求企业建立能源管理体系;三是要求企业落实能源管理岗位设立和能源管理负责人履职等能源管理制度;四是要求企业通过能源计量、能源消费统计和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制度执行情况开展监察。发现存在不合理用能行为、能源管理基础薄弱的企业,提出了节能改造措施建议,对达不到能效基准水平的企业,督促其加快实施节能改造提升,促进企业节约能源和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大冶华鑫实业)
(娲石四棵水泥窑线拆除现场)
据黄石市节能监察中心工作安排,7月还将继续对2020年以来全市已完成并投产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开展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专项节能监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