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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港园区增量配电试点工作明确“时间表”

来源:能源科    时间:2019-05-07 17:28

5月6日,市发改委组织召开新港园区增量配电试点推进工作会议,中广核新能源公司中南电力设计院新港园区管委会及相关部门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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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电力设计院汇报了电源、电网规划编制进展情况,回复了国网提出的有关问题;中广核新能源湖北分公司介绍了后期工作推进思路及需要解决的问题;新港园区管委会汇报了增量配电试点进展情况。与会各方商讨了供电区域划分、成立项目公司、电源电网规划编制等相关推进事宜,达成了一致意见,明确了各时间节点:5月31日完成注册合资项目公司;6月10日完成供电区域划分;6月30日完成电网、电源规划编制工作;12月30日前完成前期工作、并开工建设等工作节点和措施。

市发改委党组成员、副主任龚晖强调,各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电力体制改革和增量配电业务改革的意义,增强改革的动能;共同努力,主动作为,以更加开放的态度,支持社会资本更广泛地参与增量配电改革;要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推进新港园区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尽快落地实施。

中广核新能源公司表示,将迅速成立专班,按照会议确定的各时间节点快速推进,圆满完成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