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关于阳新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整县推进 项目(第一批)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来源:行政审批科    时间:2020-12-29 17:50

黄发改审批〔2020〕399号

阳新县发改局、农业农村局:

你们报来《关于请求批复<阳新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整县推进项目(第一批)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阳发改文〔2020〕124号)及白城市工程建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编制的《阳新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整县推进项目(第一批)可行性研究报告》等附件收悉。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中办发〔2018〕5号)精神以及《省发改委办公室 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项目前期工作的通知》(鄂发改办农经〔2020〕63号)有关要求,经研究,原则同意阳新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整县推进项目(第一批)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代码2020-420222-01-01-074093),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阳新县位于长江中游下段南岸,湖北省东南部。下辖16个镇,4个管理区和2个开发区、359个行政村,国土面积2782.2平方公里,总人口109.2万人,其中农业人口84.2万人。作为2019年才脱贫的国家级贫困县,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历史欠帐、发展不均衡,农村道路、供排水、生活垃圾处理、卫生厕所等基础条件依然与城镇、与经济发达市县区比有较大差距。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和粪污等已成为农村环境污染的主要原因,农村地区环境状况日益恶化,危害人居生存环境,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势在必行。

二、项目整治范围

本项目实施范围为黄石市阳新县5个乡镇8个村,分别为浮屠镇王志村、森铺村;白沙镇吕广村;排市镇排市村;三溪镇上余村、姜福村,木港镇贺洞村、学诗村。项目受益人口4887户、23545人。

三、项目实施主体

黄石市阳新县农业农村局

四、建设内容及规模:

(一)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新建集中式污水处理系统 16 处,总处理量为 440m³ /d (其中 15m m³ /d污水处理系统 6座,30m³ /d污水处理系统 5 座,40m³ /d 污水处理系统 2座,80m³ /d 污水处理系统 1 座),配套 DN200 主管 17213m,DN100支管 20170m,φ700 检查井 724座,入户井 556座。新建单户四格净化池 159 套,三联户四格净化池 110套,五联户四格净化池 46 套。

(二)有机垃圾资源化利用工程:新建有机垃圾阳光堆肥房4座。

五、项目投资及资金筹措:项目总投资 2313.42 万元,其中直接工程费用为 2017.73 万元,约占总投资 87%,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为 185.53 万元,约占总投资 8%,预备费用 110.16万元,约占总投资 5%。项目拟申请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 2000 万元,地方政府配套313.42万元。

六、项目建设期限:

该项目的建设期为12个月。

请接此批复后,抓紧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项目初步设计,并按基本建设程序报我委审批。


附件:工程招标审批部门意见


黄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12月29日


附件

                         工程招标审批部门意见


项目建设名称:阳新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整县推进项目(第一批)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 采 用

招标方式

全部招标

部分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勘察





设计





建筑工程





安装工程





监理





主要设备





重要材料





其他






核准意见说明:

请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2018年第16号令)》,规范进行招标活动。项目建设单位在招标活动中对核准意见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等作出改变的,应向审批部门重新办理有关核准手续,并用文字详细说明原因。

项目建设单位在报送招标内容中弄虚作假,或者在招标活动中违背项目审批部门核准事项,按照国办发[2000]34号文的规定,由项目审批部门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处罚。


                                                                                                 2020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