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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黄石2020年度第二批城市配电网建设与改造项目核准的批复

来源:行政审批科    时间:2020-12-11 10:45

黄发改审批〔2020〕366号

国网湖北省电力公司黄石供电公司:

报来《关于黄石市2020年第二批城市配电网建设与改造项目核准的请示》(鄂电司黄石供〔2020〕84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湖北省2017年本)》中“不涉及跨市(州)的110千伏交流项目,110千伏以下交流项目由市(州)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规定,现就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建设黄石市2020年第二批城市配电网建设与改造项目(项目代码为2020-420200-44-02-067013)。

项目单位为黄石供电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黄石地区。

三、工程建设规模

本期改造工程在原有设备基础上进行,不需新征建设用地。其建设规模为:

1.新建10千伏线路10.01公里,其中电缆7.86公里。

2.改造10千伏线路1.35公里,其中电缆0.05公里。

3.新建电缆通道2.23公里。

4.新建及改造开关柜12台,环网箱14台,柱上开关116台。

5.新增配变12台,容量5320千伏安。

6.更换配变3台,容量1530千伏安。

7.新增台变控制箱5台。

8.新建及改造380伏及以下低压配电线路7.56公里,其中电缆5.15公里。

9.新增DTU终端16个,FTU终端116个,TTU终端15个。

四、项目总投资为工程动态投资2873.73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为718.43万元,项目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为25%。

五、工程的建设及运行要满足国家环保标准,在技术方案和导线、材料选择等方面要充分考虑节能的因素,采取有效措施节能降耗,满足国家节能要求。

六、工程设备采购及建设施工均按《招投标法》规定,采用规范的公开招投标方式进行。工程造价以公开招标签订的合同为基础,以经审计的工程财务决算为准,并以此作为电网企业财务核算依据。

七、核准项目的相关文件分别是国网黄石供电公司《关于项目用地预审意见的说明》、黄石电力勘测设计有限公司编制《黄石市2020年第二批城市配电网建设与改造项目核准申请报告》。

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湖北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调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书面确认意见或者重新办理核准手续。

九、请黄石供电公司根据本核准文件,办理后续城乡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等相关手续,落实各项建设条件,做好项目建设和竣工验收等相关工作。

十、本核准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限2年。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工程招标审批部门意见


黄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12月10日


附件

                  工程招标审批部门意见


项目建设名称:黄石市2020年第二批城市配电网建设与改造项目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 采 用

招标方式

全部

招标

部分

招标

自行

招标

委托

招标

公开

招标

邀请

招标

勘察





设计





建筑

工程





安装

工程





监理





主要

设备





重要

材料





其他









核准意见说明:

请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2018年第16号令),规范进行招标活动。项目建设单位在招标活动中对核准意见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等作出改变的,应向审批部门重新办理有关核准手续,并用文字详细说明原因。

项目建设单位在报送招标内容中弄虚作假,或者在招标活动中违背项目审批部门核准事项,按照国办发[2000]34号文的规定,由项目审批部门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处罚。


                                     

                                                                                           20201210